| 关于建立强化大好高项目服务“110”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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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行服(2006)3号 关于建立强化大好高项目服务 “110”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 各窗口、各科室: 为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强化大好高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进一步创优投资环境,经“中心”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建立大好高项目服务“110”快速反应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大好高项目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加速器,是加快结构调整的动力源,是实现率先崛起的支撑点。大好高项目引进、促进、推进工作是事关长兴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是加快长兴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因此,各窗口、各科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把强化大好高项目服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二、创新机制,明确职责 从即日起,建立强化大好高项目服务“110”快速反应机制。 (一)突出“1”条主线。围绕强化大好高项目服务主线,建立“中心”组织、责任单位牵头、其他部门窗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服务协调机制。 1、列入“快速反应机制”工作的范围:2006年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大好高项目;2006年我县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培育企业等;其他对我县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需要列入的项目。 2、涉及的窗口范围:凡具有审批办证服务内容的窗口均列入此列,其中县发改委、县外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供电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人防办等部门窗口为重点窗口。 3、建立服务协调机构。“中心”业务科负责强化大好高项目服务组织,并确定:涉及生产性、经营性、社会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的基本建设,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发改委窗口;涉及商贸业等项目的证照类、许可证类办理,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工商局窗口;其他事项视具体情况,以审批程序的最后审批把关部门为牵头责任窗口。各牵头责任窗口负责人为责任人。 (二)建立“1”条龙全程服务体系。对大好高项目服务实行一窗受理、一条龙服务,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 1、明确项目服务内容。对列入“快速反应机制”服务范围内的大好高项目从项目的审批办证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均在此列,主要包括:合同、章程的批复;批准证书;办理有关前置许可事项;名称预先核准及办理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书;单位统计证;税务登记证;项目备案或核准;可行性报告批复;土地预审;土地的报批、供地;办理土地证书;环保初审及批复;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2、创新服务方式。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大好高项目,通过电话问询、上门详询、登记细询等多种形式,主动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提供审批办证服务指导。对进入“中心”办理的项目,实行提速快办、主动协办、延时帮办、跟踪督办等措施提供全方位绿色通道服务,并开展办件受理同步评议,畅通监督渠道。 (三)建立“0”时差快速协调反馈机制。 1、各窗口接到上述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时,必须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做到优先办理、加快办理,并记录好项目名称及联系人; 2、各牵头责任部门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情况,应及时启动“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同步操作、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机制,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窗口衔接,各相关窗口应及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牵头责任窗口。 3、需组织联合审批时,由“中心”业务科通知有关窗口参加;各有关窗口接到“中心”通知后,必须准时参加联合审批活动。 4、属承诺件办理的内容,各窗口的承诺办理时限提速一半。 5、各窗口实行“快速反应机制”服务时,行政主体地位和职责不变,同时要与本部门后续科室加强沟通,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为确保强化大好高项目服务“110”快速反应机制取得实效,“中心”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科、督查科及各相关窗口负责人组成的协调小组,建立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大好高项目项目引进、促进、推进的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疑难问题。同时,强化监督,对在服务大好高项目中因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引起投诉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四、本通知有关内容由“中心”业务科负责解释 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 2006年3月1日 主题词:行政 服务 通知 发:县委办,县政府办、在“中心”设立窗口的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2006年3月1日印发 |
| 2007.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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